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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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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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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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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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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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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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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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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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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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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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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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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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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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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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00万元, 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该项经费预算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宣城市市直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宣城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5〕499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办案及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城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5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4.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不需要购置车辆未做公务用车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