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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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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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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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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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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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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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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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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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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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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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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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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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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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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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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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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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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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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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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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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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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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3万元,支出决算为65.43万元,完成预算的6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下降。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院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8万元,占16.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4.35万元,占83.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6.47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因为司改等原因,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08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29万元,下降27.91%,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压缩招待。2017年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32批次,1228人次。主要是用于基层院来我院汇报工作、省院工作调研、外地本级机关工作交流、协助上级及外地检察机关办案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城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5号)、《宣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办发〔2015〕23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35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0.48万元,下降48.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较2016年减少2部,同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于办案及机要用车。2017年底,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辆为6辆,特种用车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