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表彰结果揭晓,安徽省检察机关共有5个检察院、6名检察人员分别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记集体或个人一等功。
据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此次共授予38个检察院、50名检察人员“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模范检察干部)”称号,追授1人为“全国模范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共为98个集体、128名个人记一等功。
其中,已故的宣城市广德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原主任徐明书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全国模范检察官”
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
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赵晓峰(女)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徐明书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原主任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记“集体一等功”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桐城市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记“个人一等功”
汤玉和
含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钱长远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干部
方 艳(女)
青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靳良成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