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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须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救助申请受理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案件承办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认真审查、核实有关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制作《救助审批决定书》;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审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通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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