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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院首例涉嫌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9-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泾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查济平。

  据审查,2016年,犯罪嫌疑人查济平将自有厂房租借给他人用于经营废电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由查济平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粉。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查济平联系车辆将废树脂粉直接倾倒在泾县建筑渣土临时中转站,后被泾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查获,经过磅称重,查济平违规倾倒的废树脂粉重达11.74吨。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电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产生的废树脂粉属于危险废物,犯罪嫌疑人查济平非法倾倒处置的行为已达到“严重污染环境”程度,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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