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泾县检察院联合扬子鳄自然保护区泾县保护管理站举行“生态保护检察室”共建暨揭牌仪式。泾县政府副县长李宏武,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昌桥乡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安徽扬子鳄国际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朱红星、泾县检察院检察长杜爱鹏共同为“生态保护检察室”揭牌。
朱红星副局长、李宏武副县长就共建“生态保护检察室”发表讲话。
揭牌前,双方签订《泾县人民检察院、扬子鳄自然保护区泾县保护管理站“生态文明检察室”共建协议》。
根据《共建协议》,“生态保护检察室”将通过参与自然保护区的巡护、综合执法活动,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前介入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刑事犯罪案件,宣传生态环保相关法律知识,参与自然保护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能作用发挥,助力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护鳄”检察室的设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探索建立“管理+检察”自然保护新模式,形成齐抓大保护新合力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