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12月25日市检察院邀请6名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本次活动也是我院在自侦转隶以及内设机构改革后,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我院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评查前,人民监督员参观了市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听取了2019年度案件评查专项工作通报。人民监督员对本年受理办结的12件进行了评查。人民监督员以人民情怀、传统文化认知,直观、理性的表达对涉案事实、证据、法理、情理的观点与看法,与检察官的专业司法判断形成了互补。通过评查,人民监督员对我院依法规范办案,强化内外部监督等做法和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对市检察院敢于把所办案件拿出来晒一晒的勇气与决心表示赞赏,认为我院的办案质量较高,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能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同时也对我院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表示了肯定。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也结合实践的思考、感悟就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充分发挥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开诚布公的建言,实实在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