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 坚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科学研判了当前发展形势,为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找准履职定位、服务发展大局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淬炼忠诚之魂,以更高站位提升“政治三力”。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彰显法治之力,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发展。注重运用法治之力稳预期、强信心,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检企共建”,不断优化重大项目法治服务,助力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耕立业之本,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把全会精神融入“三个管理”工作部署,自觉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以全过程监督贯穿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更深层次守护公平正义。紧扣《建议》提出的“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筑牢队伍之基,以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对标新时代新要求,与时俱进提高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本领。巩固拓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绩溪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任小龙
作为一名基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以及近期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就如何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谈几点体会。
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筑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思想根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法治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我们必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聚焦主责主业,客观审视当前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面临的挑战与不足。一是仍存在“重办案轻监督”“重配合轻制约”的惯性思维,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力仍需提升。二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刑事执行检察中的应用尚不充分,信息化、智能化监督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与法院、公安、社区矫正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有时运行不畅,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等机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锐意改革创新,奋力开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新局面。首先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其次更新监督理念,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理念。再次增强监督实效,综合运用派驻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检察等方式,加强对监管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最后强化科技赋能,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高数据的分析研判能力。
绩溪县检察院政治部一级科员 张志远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同时也是一名村级法治副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仅为我的驻村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启发我对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作进一步的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驻村一年多以来,在绩溪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和华阳镇综治中心领导、同事的指导帮助下,我们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联合绩溪县检察院“徽牛”普法志愿服务队开展防电诈、反邪教等普法宣传100余人次,为村域内重大项目建设和乡村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接下来,我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对“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解,秉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六尺巷工作法,切实履行法治副书记工作职责,从小事着手、把小事做实,为打造“心气更和顺、生活更和美、社会更和谐、党群更和鸣”的和治乡村献出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