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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检察干警谈体会②
时间:2025-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宣州区检察院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陈万翔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通篇彰显法治精神、法治要求,检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不折不扣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关于“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等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一要在服务大局上求突破。紧紧围绕全会部署的“十五五”时期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要在司法为民上探新路。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三要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围绕《建议》关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四要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出实招。检察机关落实全会精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键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要强化政治建设、提升专业素能、锤炼过硬作风,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宣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洪多多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与法治要求。必须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自觉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起来。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大局,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要立足职责使命,找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将宏观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将法治要求融入办案实践: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在维护安全稳定上体现担当。要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行为、审判活动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提升监督质效,在促进公平正义上展现作为。要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做好刑事和解、释法说理工作,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建议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在参与社会治理上取得成效。


三要强化自身建设,作为部门负责人,既要带头办案、攻坚克难,也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开展系统性、实战化岗位练兵,提升证据研判、法律政策运用、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核心能力,培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宣州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董 萍


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使我深受教育和鼓舞。作为一名基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刑事执行检察是法律监督的关键环节,也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的最后一道防线之一。全会强调“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为我们工作指明了方向。日常工作中,我承担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等职责,这直接关系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学习全会精神,让我更深刻认识到,必须将“严格公正司法”贯穿于每个环节。无论是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中的不当行为,维护监管场所秩序安全,还是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矫正并顺利回归社会,都必须秉持法治精神,恪守职业良知,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