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案件发布】侯化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案一审开庭
时间:2022-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6日,由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宿州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侯化(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案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侯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融资贷款、业务承揽、项目验收、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35万余元。2004至2012年,侯化在担任亳州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秘书长等职务期间,接受他人请托,为个人、亲属及亲属企业谋取利益,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680万元。2018年上半年,侯化伙同他人为非法获取奖励资金,明知相关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仍虚构申报材料,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帮助该项目申报并通过审核,获取奖励资金120万元。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侯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侯化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侯化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侯化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伏法。  
       宣城市直机关40余名工作人员、被告人近亲属等旁听了庭审,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