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察要闻
检务公开
检察风采
以案释法
通知公告
检察业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案件发布】判了!假借销售防疫物资实施诈骗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时间:2020-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大
|
中
|
小
】
2020年4月23日,宣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认为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年4月30日,
宣州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宣城市检察门户网站集群--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
泾县人民检察院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