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扫黑除恶】“砍头息”、“软暴力讨债”!广德首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开庭
时间:2019-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30日上午,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广德首起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在广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彭琳等5名被告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三项罪名,出庭受审。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12月以来,被告人彭琳为谋取经济利益,先后租赁办公场所向多人放高利贷获利。2018年8月17日彭琳成立广德盛仕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先后纠集姚思涛、张凡、石磊、梅智等人负责看管人员或索要债务。彭琳等人以租赁的场所为据点,通过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实施“套路贷”,逐步形成了以彭琳为纠集者,以姚思涛、张凡、石磊、梅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4月11日,彭琳利用喻从志借款5000元急迫心理,诱使喻从志签订虚高的10000元借款协议及收据,在扣除“砍头息”后喻从志实际收手4000元。5月8日,喻从志再次向彭琳借款10000元,彭琳利用同样的方式诱使喻从志签订虚高的20000元借款协议及收据,实际借给喻从志8000元。2018年8月,李新从彭琳处借款10000元,彭琳诱使其签订虚高的20000元借款协议及收据,并让喻从志做担保。11月11日,彭琳伙同石磊、张凡等人将喻从志扣押在店内,以持有的三张合计5万元的借条及借款协议逼迫喻从志将其名下的车辆进行抵押,彭琳等人非法获利3万元。后被告人彭琳、石磊、张凡采取类似的手段,通过胁迫方式从喻从志处获利共计34300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彭琳通过胁迫方式从杨警、陈丹处获利共计44000元。2018年9月,被告人彭琳与石磊、张凡、梅智通过赌博作弊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杨警约人民币11万元,后彭琳组织石磊、张凡、梅智多次向杨警及其家人索债,杨警及其家人被迫支付彭琳等人共计人民币95000元。


 

2018年5月24日,为向吴君亮索要债务,彭琳、姚思涛对吴君亮进行了非法扣押,限制其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2019年1月19日,彭琳伙同石磊、张凡再次向吴君亮索要赌债,因索债无果,三人将吴君亮带至吴君亮母亲家中,在吴君亮母亲同意作为债务担保人后才让吴君亮获得人身自由。彭琳等人有组织的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广德县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彭琳、石磊、张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彭琳、石磊、张凡、梅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彭琳、石磊、张凡、姚思涛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