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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伏俊强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开庭
时间:2019-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6日,由旌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郎溪县县委督查组原副组长伏俊强(副县级干部)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在旌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旌德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祎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旌德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伏俊强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郎溪县环保局局长、郎溪县委督查组副组长等职务期间,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近200万元,数额巨大;伏俊强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30余万元,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伏俊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伏俊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