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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绩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曹红决定逮捕
时间:2019-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绩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决定逮捕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原主任曹红。

  

  曹红曾因犯贪污罪,于2017年9月25日被绩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间发现其有漏罪,绩溪县监察委员遂对其进行调查,调查终结后于2019年3月7日将该案移送绩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案是绩溪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首例案件,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