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浑浊不堪,河道被大量泥沙淤积,水面垃圾随处可见……”2018年7月4日上午,旌德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上,这样一段触目惊心的视频作为证据在法庭出示。
2016年12月上旬,绩溪县板桥水电发电总站聘请爆破公司对其经营的隐塘水库排水口进行爆破清淤,导致水库库底涵洞洞口被炸开,库底淤积多年的淤泥及污染物被冲至下游,流经白沙河并最终流入白沙水库。据悉白沙水库是旌德县唯一饮用水源地,是旌德县人民的“母亲河”。经环保部门检测,白沙水库水质从Ⅱ类下降至劣Ⅴ类,严重威胁旌德县居民用水安全,河道大量淤泥堆积,破坏了河道沿岸的生态环境。
为保护“母亲河”水资源和周边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旌德县检察院经宣城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向旌德县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水电站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
本次庭审采用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庭审现场,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合肥市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观摩庭审,旌德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祎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席庭审,旌德县法院院长许志军任审判长。庭审主要围绕该水电站爆破行为与白沙水库污染损害之间因果关系及损害数额之间展开辩论。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就案涉环境领域专业技术性问题,检察机关委托安徽省环境科学院的专家出具专家意见并邀请专家以专家证人身份出庭接受双方交叉发问,专家运用科学专业的方法评估破坏生态行为导致环境损害的范围和程度,判定行为与环境损害之间因果关系,并量化环境损害数额。
本次庭审现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有理有序进行,参与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纷纷表示,白沙河哺育着旌德大地的人民,是不可或缺的生态链,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制度,亮剑守护旌德“母亲河”,有利于保护当地多样的水生态环境,助推河长制工作落实。
公益诉讼,宣城检察在行动
2018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大美宣城”建设,积极探索与河长办、林长办、环保部门、国土部门工作对接机制,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赢得理解和支持,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宣城市水阳江孙埠河段倾倒88吨危险废物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督促协助行政机关及时处理,避免环境污染损害持续。
泾县检察院与行政机关、河长办对接,参与水库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依法拆除约2000平方的废弃鸭棚一座,废弃船只一艘,并清理沿岸生活垃圾,保护水库生态环境。
广德检察院提前介入孙成林等人倾倒生活垃圾案件,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快速处理固体废物1140吨;张云等人倾倒危险废物约3000吨,广德县院督促环保局代为处置。
在“中德智造小镇”征迁进程中,宁国检察院主动约谈污染企业,促成重点拆迁对象“百惠牧业”的征迁协议顺利达成。
安徽省林业厅邀请宁国、广德、郎溪检察机关赴郎溪县参加林业部门专题调研活动,探讨如何共同保护公益。
2018年,宣城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环境资源类诉前检察建议38件,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01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4228吨,污染企业和个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45800元,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