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上午,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某涉嫌抢劫一案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边疆及检察员陈骏出庭支持公诉,宣城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钱明树主审并担任审判长。
案件审查期间,朱边疆检察长认真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讯问了被告人,询问了相关证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意见,调取并认真查看了讯问录音录像。研究案情后朱边疆检察长及相关办案人员预测分析了案件中被告人及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辩论观点,并作好了充分应对准备。
庭审中,朱边疆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并就本案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等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并提出量刑建议。宣城市检察院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至当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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