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6件。其中,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14件,全市7个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132件。
全市两级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推动“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见效。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编印《“三个规定”学习资料汇编》,发布“三个规定”学习提示单,组织“三个规定”知识测试。二是开展集中宣传。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宣传月活动,开通宣传“三个规定”办公电话彩铃。三是规范督促落实。建立执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提醒、通报机制,开展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集中检查,不断压实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