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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桂文一行来宣督导,从四个方面“看”宣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成效
时间:2022-10-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21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董桂文一行来宣城,对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及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进行督导。宣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剑华陪同。
  在督导会上,董桂文分别听取了宣城市检察院和基层院的相关汇报后,就重点案件的办理作出了重要指示,对今年以来宣城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进行了点评高度肯定了该院主动作为有力提升监督质效的各项举措,并从四个方面总结了宣城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方面取得的进步和成效:

  从监督质效看。11项刑事诉讼监督指标中,宣城市检察机关5项数据位于全省前三,9项数据位于全省前五。10项指标的比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小院有大作为”“小院也能有大贡献”在宣城市检察院得到充分体现。特别是广德市检察院,在五月份省检察院调研督导后,11项指标中10项取得进步,空白指标已实质清零,8项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从监督力度看。宣城市两级检察院在保持质效前提下,各项指标的监督规模也持续提升,监督立案54人,同比上升188%,监督撤案47件,同比上升14.63%。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同比上升240%。传统的侦查活动监督规模仍保持优势,每100件案件纠违数位居全省第五。

  从机制建设看。两级检察院“一把手”抓总的格局已经形成。定期通报机制、横向一体化机制、督导、约谈机制、侦查监督与协作机制优势作用已充分发挥。

  从担当负责看。宣城市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专班工作认真,定期对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分析总结,尤其是专班负责人主动经常对接省检察院,找短板、寻对策,主动担当作为。特别是提出的抗诉案件案管收案漏填导致数据不显示,有力推动全省类案问题的解决。

  董桂文要求,下一步宣城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围绕全省检察工作年度目标,争取更大作为,做出更大贡献。

  吴剑华表示省检察院领导对宣城市检察机关工作成绩的肯定,也增加了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下一步,将按照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针对目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再分析、再查找,进一步研究解决对策,强化现有优势,补齐短板弱项。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吴剑华 

 

  宣城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刑检部门负责人,宁国市检察院、旌德县检察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案件承办人参加督导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