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督质效看。11项刑事诉讼监督指标中,宣城市检察机关5项数据位于全省前三,9项数据位于全省前五。10项指标的比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小院有大作为”“小院也能有大贡献”在宣城市检察院得到充分体现。特别是广德市检察院,在五月份省检察院调研督导后,11项指标中10项取得进步,空白指标已实质清零,8项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从监督力度看。宣城市两级检察院在保持质效前提下,各项指标的监督规模也持续提升,监督立案54人,同比上升188%,监督撤案47件,同比上升14.63%。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同比上升240%。传统的侦查活动监督规模仍保持优势,每100件案件纠违数位居全省第五。
从机制建设看。两级检察院“一把手”抓总的格局已经形成。定期通报机制、横向一体化机制、督导、约谈机制、侦查监督与协作机制优势作用已充分发挥。
从担当负责看。宣城市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专班工作认真,定期对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分析总结,尤其是专班负责人主动经常对接省检察院,找短板、寻对策,主动担当作为。特别是提出的抗诉案件案管收案漏填导致数据不显示,有力推动全省类案问题的解决。
董桂文要求,下一步宣城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围绕全省检察工作年度目标,争取更大作为,做出更大贡献。
吴剑华表示省检察院领导对宣城市检察机关工作成绩的肯定,也增加了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下一步,将按照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针对目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再分析、再查找,进一步研究解决对策,强化现有优势,补齐短板弱项。
宣城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刑检部门负责人,宁国市检察院、旌德县检察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案件承办人参加督导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