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宣城市检察院党组关于预防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部署,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2022年7月4日,驻宣城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部、机关纪委对市检察院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次专项督查特邀驻宣州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强化预防警示教育实效。从督查情况来看,广大检察干警能够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未发现违规行为。
接下来,宣城市检察院将不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切实加强全市检察系统纪律作风建设。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2017年12月11日修改)
一、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三、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四、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
五、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
六、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