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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时间:2018-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0日上午,宣城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边疆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小明首先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朱边疆检察长就进一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省委政法委、省院相继召开会议,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部署再督促。为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市院迅速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扫黑除恶工作。各院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领导,落实政治责任,把责任紧紧扛在肩上,把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毫不含糊地把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决不能打折扣、搞选择。

  二要及时研究部署,落实任务清单。市院扫黑办已经将全省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精神进行了转发,此次会上又印发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清单》,各基层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精细谋划具体举措,抓好部署落实;要对照任务清单,逐项落实执行。下一步市院将重点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要充分发挥职能,提升检察监督质效。要突出领导带头,领导干部作为员额检察官要带头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特别是省院、市院挂牌督办的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要亲自挂帅,充分发挥“领头雁”效应。要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推进涉黑涉恶案件“捕诉合一”机制,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各院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主动加强与党委政法委、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赢得理解和支持。对于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案件定性、侦查方向、全面收集证据等方面提出建议,不得代替行使侦查权。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突显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会上,市院公诉处处长陈骏为参会人员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各基层院检察长及扫黑办主任、联络员,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公诉处、侦监处全体干警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