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18-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监督机关,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承办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不批捕案件的复议以及报请延长羁押期的审批工作;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负责与业务有关的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

  2、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重大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起抗诉工作;承担应当由市人民拴察院审查起诉、抗诉的案件,对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务;对公安机关提请本院复议、复核的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负责对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各县(市、区)抗诉或提请抗诉案件进行审查;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公诉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有关业务工作的计划、规定和办法。

  3、负责对全市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承担驻所检察职责:承办应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受理侦查的发生在监管场所的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承担对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抗诉工作,负责受理、复查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承担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减刑、假释裁定的纠正工作;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负责对全市监所检察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市监所检察业务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4、负责对全市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进行指导;依法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或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出席再审法庭,依法支持抗诉;在办案中发现审判人员发生在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活动中的循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线索应及时移送。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有关的工作制度。 5、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进行指导;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接受投案自首;依法办理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刑事赔偿和上级机关检察长交办的其他案件;负责督促检查控告、举报线索的查办结果;综合反映控告申诉和举报情况,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和初查;负责检察机关管辖的实名举报初查及反馈工作,负责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的请示、备案和抗诉案件的审查批复;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控告申诉和刑事赔偿检察业务的有关工作细则、规定。

  5、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网络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进行指导;承担对自侦案件,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案件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委托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文证审查和复核鉴定工作;承担视听资料的收集、鉴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技术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负责管理全市检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人员鉴定权的申报、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技术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

  6、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向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负责全市检察工作的调研规划;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执法检查;承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的日常工作;收集研究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疑难案例,为院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指导办案的材料;收集管理图书资料;承担起草、审核市人民检察院有关文件、报告;对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业务及检察官协会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检查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的情况;制定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执行廉政制度、推进廉政建设的情况;受理对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纪律的行为;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检察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监督人民检察院在执法办案活动中依法办案、规范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安全办案情况;监督人民检察院干部录用、任免、奖惩、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等工作情况;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损害检察形象的不良行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廉政教育、法纪教育。 

  8、组织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的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工作;组织安排、指导全市检察系统开展各类岗位职务培训工作;负责由上级检察院规定参加各项调训任务;总结、评比、表彰、推广全市检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先进集体、个人和典型经验,指导、协调、督促市院和各县(市、区)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检察新闻宣传,及时报道市院重要举措和重大会议精神,宣传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举措和成效;承办全市检察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典型宣传,推进争先创优;组织开展全市检察系统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全市检察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检察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9、负责案件的受理及流转、案件流程监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以市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权限于本级决算,祥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院本级

  第二部分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部门: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623.4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

  0.0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6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7

  0.00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8

  2,484.09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9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40

  0.00

  六、其他收入

  7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1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

  155.6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3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4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5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6

  5.9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7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8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9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5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1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2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3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4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5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2,623.45

  本年支出合计

  58

  2,645.6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9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22.21

    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60

  0.00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7

  0.00

          转入事业基金

  61

  0.00

   

  28

   

  年末结转和结余

  62

  0.00

   

  29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63

  0.00

   

  30

   

   

  64

   

  总计

  31

  2,645.65

  总计

  65

  2,645.6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623.45

  2,623.4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61.88

  2,461.88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2,461.88

  2,461.88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2,424.55

  2,424.5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37.33

  37.3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67

  155.6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5.67

  155.6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55.67

  155.67

  0.00

  0.00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5.90

  5.90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5

  扶贫

  5.90

  5.90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5.90

  5.9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645.65

  2,639.75

  5.9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84.09

  2,484.09

  0.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2,484.09

  2,484.09

  0.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2,446.76

  2,446.76

  0.00

  0.00

  0.00

  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37.33

  37.33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67

  155.67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5.67

  155.67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55.67

  155.67

  0.00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5.90

  0.00

  5.90

  0.00

  0.00

  0.00

  21305

  扶贫

  5.90

  0.00

  5.90

  0.00

  0.00

  0.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5.90

  0.00

  5.9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623.4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4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2,484.09

  2,484.09

  0.00

   

  5

   

  五、教育支出

  36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0.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155.67

  155.67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0

  0.00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5.90

  5.9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5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0.00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2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3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4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2,623.45

  本年支出合计

  55

  2,645.65

  2,645.65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22.21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6

  0.00

  0.00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22.21

   

  5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58

   

   

   

   

  28

   

   

  59

   

   

   

  总计

  29

  2,645.65

  总计

  60

  2,645.65

  2,645.65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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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宣城市人民检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645.6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645.6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9.29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在职及退休性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4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5.6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4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9.75万元,占99.77%;项目支出5.9万元,占0.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45.6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645.6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9.29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在职及退休性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5.6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9.29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供给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5.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1.49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在职及退休性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484.09万元,占93.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67万元,占5.9%;农林水支出5.9万元,占0.2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4.06万元,支出决算为264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人员工资普调和绩效工资的增加以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39.75万元,占99.77%;项目支出5.9万元,占0.2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332.68万元,支出决算为248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人员工资普调和绩效工资的增加以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5.9万元的支出为2017年扶贫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9.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3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839.99万元,比2016年增加96.54万元,增长12.98%,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8.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3.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车5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10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28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15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280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