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公开表9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52.00 |
因公出国(境)费 |
7.00 |
公务接待费 |
11.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4.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34.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8.3万元,下降4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00万元, 与2017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宣城市市直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宣城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5〕499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30万元,下降28.10%,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城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5号)、《宣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办发〔2014〕23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4.00万元,下降56.4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10.53%,下降原因主要是本着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减少了车辆燃料及维修等费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0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本院2018年不需要购置车辆未做公务用车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