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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全力克服疫情、汛情影响,紧紧围绕宣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围绕中心,全力护航工作大局

  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聚焦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等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迅速响应疫情防控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投入抗疫斗争。强化司法应对。认真贯彻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指导意见,细化落实10项服务举措,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实检察保障。确保大局安定。严厉打击妨公务、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等涉疫犯罪,强化司法震慑。依法提前介入涉疫案件9件,监督立案5人,提起公诉15人,坚决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郎溪县院、泾县院依法对妨公务、故意伤害基层防疫人员的犯罪快捕快诉、从重惩处。宁国市院依法快速办理全省首例“假口罩”诈骗案。参与联防联控。主动请缨,靠前战疫,全力协助做好人员摸排、要道值守、社区管控等工作。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向结对社区捐赠防疫物资,极大鼓舞了一线工作人员团结抗疫斗志。

  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交出“两个更大”宣城高分答卷,聚焦工业强市等重点工作实施,精准有效服务,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专项检察,起诉金融领域犯罪47人,筑牢防范金融风险法治屏障。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大对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打击力度,提起公诉63人,净化市场资源配置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聚焦智能制造、数字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人,维护创新主体权益增添创新发展动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6人,提起公诉158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监督立案17件,强化损害生态环境刑事追责力度;深化“河(湖)长制+检察长”机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3件,督促修复林地、耕地372亩,督促清理固废物280余吨、治理污染水面80余亩、放殖鱼苗30余万尾,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36万余元,积极助推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打造美丽中国“宣城样本”贡献力量。

  平等保护民企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服务民营经济“351”工程,在打击与保护、监督与服务中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突出涉民企案件办理。实行部门审核和“一把手”负责制,集中开展“检察长办案月”活动,突出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提起公诉140人;建立涉民企优秀案例培育机制,实化细化案件办理服务措施。强化涉民企案件监督。围绕侵占企业财产有案不立、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立案4人、撤案14人;围绕涉民企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等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办理监督案件65件,提出抗诉或发出检察建议34件;宣州区院办理的买卖合同执行监督案,成功为一民企追回拖欠达五年之久的执行款。全力服务复工复产。深刻认识“保企业”对“稳就业”的关键作用,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企负责人依法不批捕17人,不起诉63人,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39人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广德市院依法对一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处理,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上市计划推进。

  二、聚焦社会关切,深入践行为民宗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热点,持续靶向用力,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倾力服务决胜脱贫攻坚。坚持司法扶贫。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深化“法治护航精准扶贫”行动,建立司法扶贫“绿色通道”全年依法救助困难群众2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2.5万元,切实把检察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涉农检察。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结对帮扶。坚守“功成必定有我”信念,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力完成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艰巨任务,实现了联点帮扶的泾县潘石村、泉水村整村出列,贫困户全部脱贫,市检察院结对帮扶的57名贫困户全部通过评估验收。

  着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强化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护。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建议移送案件21件22人,公安机关已立案19件20人,办理制售假酒、铝含量超标油条、劣质食品用塑料袋等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0件。强化群众生活公益保障。聚焦道路桥梁损毁、消防设施不全、电梯维护保养、加油站手机支付、窨井盖缺失等问题,部署开展“保障公共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发出检察建议48件,有关部门回复整改45件,有力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强化弱势群体司法关怀。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人,帮助140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7万余元。密切关注老人、儿童权益维护,依法支持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解决好老百姓“天大的事”,传递司法温暖。

  持续加强特殊群体保护。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工作的意见》,严格依法办理涉军案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严惩性侵、猥亵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提起公诉63人。严厉打击侵害扶贫干部犯罪,第一时间介入肖某故意杀人案,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加大对侵害医护人员、破坏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助推平安医院建设。市检察院“3?14”办案组被授予“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全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在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大力支持下,联合制定《宣城市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严格未成年保护主体责任。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走访65所中小学校,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0件,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起公诉38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不溺爱”,依法对社会危害性大的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19提起公诉30附条件不起诉8人。两级院领导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124场次,覆盖师生近4万人。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实现观护基地建设全覆盖,未成年人司法保障设施更加完善

  三、深化平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依托作用,努力把检察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694人,提起公诉2341人。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突出打击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117人、提起公诉275人,有力净化治安环境。积极参与“两江一湖”“砂霸”专项整治,批准逮捕非法采矿犯罪18人、起88人,促进治理成效提升。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打击力度批准逮捕108人、提起公诉295人,同比分别上升67.2%、137.9%,绝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涉众型侵财犯罪,批准逮捕152人、提起公诉165人,防止经济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统揽三年总目标,把握工作时度效,尽锐出战,硬核攻坚,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强化案件办理。严格落实提前介入、领导包案、上级督办和调度通报等制度机制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准逮捕涉嫌黑恶犯罪111件329人,提起公诉96件629人,摧毁黑恶犯罪集团37个。强化法律监督。认真执行请示报告、联席会商、把关审核等制度,既坚决防纵防漏,又避免人为拔高三年来,对构成黑恶犯罪的,监督立案8人,纠正漏捕、漏犯、漏罪83人依法不捕、不诉70人;市检察院审查重大涉黑涉恶案件33件,切实担负起统一把关重任;加强涉案财产处置和执行监督,依法对5.6亿余元涉案财产提出监督处理意见;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排查移送涉黑涉恶线索67件、“保护伞”线索44件;积极参与行业治理,发检察建议45件,有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强化收官攻坚。聚焦“六清”“六建”和“五大会战”,统筹协调,及时破解疫情造成的提讯困难、案件积压等难题,全年依法批捕33人、提起公诉259人,检察环节“案件清结”任务全部完成。圆满完成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安徽省扫黑除恶第一案“501”专案办理任务,依法对颍上县张氏兄弟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员提起公诉。专案办理工作受到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市委充分肯定。

  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源头预防。坚持少捕慎诉原则,用好用足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等措施,充分释放刑事诉讼制度防范化解矛盾的优势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223人,占刑事案件审结人数的88.52%,一审上诉率为4.2%,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因素。加强依法化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70件,立案复查刑事案件10件,办理申请民行诉讼监督案件261件,积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群众诉求连续多年保持无涉检赴省进京信访事件发生。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依法纠正脱管漏管8、刑罚变更执行18件,督促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注重从“小案件”中发现“大问题”,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67件,采纳率达91%。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发挥法治副书记职能作用,注入乡村治理法治力量,促进“党建+三治”深入实施。

  四、强化法律监督,聚力实现公平正义

  筑牢公正司法防线,强化检察办案质量、效果、效率意识,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贯穿到检察监督全过程。

  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诉讼标准、不枉不纵,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监督立案83人,纠正漏捕38人、漏犯75漏罪88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20人、不起诉40人,监督撤案30件;坚持宽严相济、宽严有度,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4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不起诉281人;依法妥善处理正当防卫案件,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强化刑事办案质效。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提出量刑建议2018人,采纳率达96.38%,刑事诉讼主导作用更加凸显;提出刑事抗诉1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6件,对90件重大案件进行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刑事诉讼监督更加有效;纠正监管场所违法84件,监督财产刑执行120件,刑事执行监督更加有力。加强职务犯罪检察。监检衔接办案机制更加顺畅,反腐败斗争合力不断提升。全年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39件,提起公诉39。依法办理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许刚、省科技厅原副厅长朱建基、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熊德超等3名厅级领导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立案侦查公安执法人员职务犯罪3人。

  做强民事检察。加大工作力度更新监督理念,积极办理群众申请监督案件,全年受案368件,办结355件,同比分别上升54.6%、46.1%。优化监督方式。突出类案抗诉指导作用,发挥检察建议监督效能提出抗诉5件,同比下降33.3%做到抗诉一案,引领一片;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7件,同比上升27.6%聚焦审判、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84件,同比上升115.4%强化司法安抚建立健全第三方参与和公开审查机制,依法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47件案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既判效力。严惩虚假诉讼。认真开展专项监督,强化“套路贷”相关案件核查,查办虚假诉讼案件68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0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5件。

  做实行政检察。注重发挥行政检察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受理各类案件24件,办结20件。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依法提请抗诉3件,省检察院支持2件。积极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排查案件40件,成功化解11件。深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9件,促进依法行政。宣州区院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盛宇湖畔等小区重大火灾隐患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基层主管部门履行职责。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履行公益保护职责,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全年立案21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37件、民事公益诉讼75件,实现五大法定领域全部覆盖。行政公益诉讼经诉前程序结案117件,提起诉讼3件,超过97%的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得到解决。积极拓展监督新领域,紧扣消防、电梯安全等问题,办理“等”外案件73件。深入学习宣传《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聚焦古民居、古文物保护,发出检察建议11件,强化保护意识。围绕英烈权益保护,办理损害英烈形象、破坏纪念设施等案件6件,引导全社会更好地保护英雄、尊崇英雄。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督能力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各项制度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完善统筹推进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检察队伍突出问题整治认真抓好省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加强对基层院“一把手”政治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实战导向,健全实务培训、案例引领、岗位练兵等长效机制,分条线、分业务组织培训1559人次。发挥领导干部引领作用,两级院入额领导办案984占全年案件数的17.3%。强化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和情况通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认真执行“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制度,严肃检察办案内外部人员“打招呼”“过问案情”治理。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控机制更加完善,风险防控更加严密,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全市13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办理的王某等信用卡诈骗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金融犯罪典型案例,101个集体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司法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员额检察官退出规定,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深化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年度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59,办案质效始终保持全省前列。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批80后干警走上领导岗位,4人进入领导班子,干部梯队建设明显加强。鼓励争先进位、创先争优,旌德县院“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特色做法入选“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品牌”,市检察院和4个基层院入选“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绩溪县院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强化开放检察建设坚持开放理念,深化检务公开,始终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和检察官履职情况,逐条落实审议意见。积极支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用心用情做好代表联络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零距离接受监督加强与工商联、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络,让政协民主监督更直接深入。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司法办案。扩大检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发布符合公开条件的法律文书1953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440件。加强检察宣传,讲好检察故事,市检察院创作的短片《“手”廉》被评为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十大短视频。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服务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观念意识、能力水平、办法措施仍需加强。二是法律监督主业还有弱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需久久为功。三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四是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我们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以更高的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实的举措强化法律监督、以更严的要求建设过硬队伍,更好地为宣城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强化法治自觉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深化长三角检察协作,强化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服务“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持续抓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护航“十四五”开局、新征程起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民企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平安法治建设,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扎实做好市域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三是强化检察自觉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检察责任担当,坚守公正司法立场,积极转变监督理念,全面提升监督水平。深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扩大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实施。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更加注重民事裁判类案抗诉监督的精准性、个案检察建议监督的针对性。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注重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用好怠于履职提起诉讼职权,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

  四是强化使命自觉坚定不移建强基层基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顽瘴痼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不懈铁腕治检。创新方式开展专业化实战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帮扶指导机制,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发展质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站位全局的政治自觉,以忠诚履职的检察担当,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努力为加快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奋力夺取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宣城建设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