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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宣城市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5日在宣城市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边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是我市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实现各项工作新跨越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市委“235”工作总体布局中谋划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着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国企改革、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等部署,专门制定服务指导意见,增强服务针对性。加强对经济转型过程中社会矛盾的研究和司法应对,严惩涉企项目技改资金职务犯罪。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净化市场准入环境。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保障实体经济发展。

  积极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认真落实高检院服务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建立健全支持创新、服务创新、保护创新的工作机制,保障科创资金安全。积极参与“双打”专项整治。严把法律政策界限,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慎重处理改革开放以来,严把罪与非罪的“四个界限”。积极打造安商营商的法治环境。严肃查处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加强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司法保护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围绕健康宣城建设,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有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加强特殊群体利益保护,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对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依法进行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切实保障惠民政策落实。认真贯彻市委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积极开展“‘预防邮路+扶贫’村村通”宣传活动。严厉打击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环节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啃噬群众获得感的犯罪。密切关注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有力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在依法办案的同时,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推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探索建立“补植复绿”机制,督促复垦被破坏的农用

  三、坚持综合施策,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02人,提起公诉2282人。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影响社会稳定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确保社会安定有序。认真研究把握互联网犯罪规律和法律适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切实维护网络安全。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10人、不起诉97人,减少社会对抗。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依法促成刑事和解23件。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连续多年保持无涉检赴省进京信访事件发生。郎溪县院控申科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绩溪县院被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入开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工作,推动完善乡村治理。高度关注校园欺凌、校园贷、侵害幼儿儿童等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惩防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官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创新普法形式载体,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增强法治教育吸引力

  四、坚持惩防并举,着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办,全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63件81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37件、渎职重特大案件5件,占案件总数的66.7%。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侦查行贿犯罪17人。

  注重办案方式效果。健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综合运用交办、提办、指定管辖等方式,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侦查协作,提高侦查效能。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依法适用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利。加强与发案单位联系沟通,及时通报办案情况,帮助采取应对措施,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提出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的检察建议43件,被全部采纳。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讲座371场次。全市检察机关5个预防项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预防项目”,报送的8份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受到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肯定。

  五、坚持强化监督,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强化申诉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对基层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审判监督;调查并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2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坚持监管场所与社区矫正监督并重;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司法底线,严防冤假错案。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设立律师接待专区,提供网上预约、电子阅卷等服务。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市院四名干警通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考试,建成全市检察机关首个心理咨询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

  力推公益诉讼试点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宣城市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坚持以完成改革任务为基本目标,以取得实效为价值追求,以创造宣城经验为努力方向,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顺利完成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11个省级检察院到我市观摩公益诉讼庭审。试点过程中,在全国首次提出惩罚性赔偿金和确认欺诈的诉讼请求,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办案指南》采用,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益诉讼宣城经验。

  六、坚持固本强基,着力推动自身科学发展

  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业务素能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扎实推进各项改革。顺利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要求全面落实,员额制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和司法责任制逐步夯实。检察体制机制改革顺利推进,在全省第一个完成所辖全部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按期完成检察环节转隶工作。

  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紧跟信息时代步伐,启动全省检察机关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宣城中心建设,深化“互联网+”运用,全面发挥信息技术对检察工作的支撑作用。围绕司法责任制落实,依托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细化检察办案权行使标准、程序,再造办案流程。积极推进远程提讯系统、智能会议系统、语音阅卷示证系统、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应用,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围绕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目标,制定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双重联系基层院制度,全面加强对基层院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领导。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推动业务、队伍、文化融合发展宁国市院被授予“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全面加强市县两级院检务工作区建设,司法办案、服务群众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市检察机关2个驻所检察室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5个单位入选省级文明单位,33个集体、45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一批以“安徽好人”徐明书同志为代表的先进典型。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较大的差距,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少数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水平还不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检察院发展还不够均衡,进人难、留人难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检察官断层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逐步加以解决。

  2018年基本工作思路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市委“235”工作总体布局和“向苏浙对齐、在全省争先”工作总要求,持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法律监督水平、检察改革实效、队伍素质形象、司法办案公信,努力在服务保障宣城经济社会发展新征程中体现使命担当、彰显检察价值。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积极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聚焦新时代宣城发展新目标新任务,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着力点,精准服务“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落实、现代化“四个特色之城”建设。

  三、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平安、法治宣城建设,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围绕“水美林秀”工程实施,积极探索河长制、林长制的法律介入推动机制,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大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坚持以打造“价值检察、特色检察、规范检察、卓越检察”为方向,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注重专业素能建设,加快青年干警培养,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水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的过硬队伍。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大力争先创优,努力让基层更有活力,基础更加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