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本院各内设机构: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杨明军同志任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希同志任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杨莹同志任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万翔同志任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琼芳同志的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