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检务公开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财决公开08

  部门: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126.67

  126.67

  因公出国(境)费

  6.47

  6.47

  公务接待费

  15.37

  15.3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4.83

  104.8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20

  38.20

            公务用车购置

  66.63

  66.63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2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2%。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47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3万元,下降1.97%,下降的原因是压缩出国境人数及天数。2016年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1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省检察院安排的赴欧学习考察。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宣城市市直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9156号)、《宣城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649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5.37万元, 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43万元,下降2.72%,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压缩招待。2016年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54批次,1232人次。主要是用于基层院来我院汇报工作、省院工作调研、外地本级机关工作交流、协助上级及外地检察机关办案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城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5号)、《宣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办发〔201523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4.83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67.23万元,增长78.80%,增长的原因是201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66.63万元,共购置三部执法执勤车,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部,特种执法执勤车1部。其余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于办案及机要用车。2016年,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