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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工作报告多次“点名”宣城检察,一起聚焦省两会的“宣城亮点”
时间:2023-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4日下午,安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报告说,过去五年,安徽检察事业守正创新、开拓奋进,司法理念跃上了新高度,履职格局打开了新视野,办案质效实现了新提升,队伍建设展现了新风貌。安徽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宣城检察”,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聚焦报告中展现的宣城检察工作亮点——

报告原文

五年来,97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247名干警荣获全国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和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5个集体和4名个人荣记一等功,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周会明、王敏等一批先进典型。

亮点解读

近年来,宣城市检察机关立足岗位培育典型,涌现出一批模范先进人物,其中已故的“全国模范检察官”周会明同志和徐明书同志就是典型代表。周会明是援藏干部优秀代表、新时代杰出检察官,生前是宣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2018年1月12日因积劳成疾不幸逝世,终年53岁。周会明先后被授予或追授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优秀援藏干部、省“五一”劳动奖章、“中国好人”、“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徐明书生前是广德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2018年6月18日因病逝世,终年48岁。他用生命践行法律初心,先后被授予或追授为“安徽好人”、“第五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模范检察官”。


报告原文

依法保护科技创新,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构建大保护、同保护格局,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155人,同比增长82.6%;对涉科研企业、科研人才犯罪依法能不捕就不捕、能不诉就不诉。宣城检察机关在办理朱某某等4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对危害较小且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王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亮点解读

从高新技术企业离职后,三个80后妄想空手套白狼,与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王某某里应外合窃取商业秘密,造出“李鬼”产品撬了老东家客户。王某某悔不当初,分文未取却碍于情面,因法律意识淡薄误入歧途,一旦被诉,其承担的多项重大项目将难以推进,关系被害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在办理朱某某等4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打出“组合拳”,综合研判案情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责任,在通过打击犯罪有效保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尽量避免过度打击对涉案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检察机关主动走访被害企业,积极听取被害企业的法治诉求,充分考虑企业内部涉案人员在企业中的职能作用,同时准确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从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结合案件的特点、性质、后果、危害性等情节,综合判断“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最后决定进行分案处理,一方面对朱某等三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先行提起公诉,另一方面对王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拟作不起诉。


报告原文

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定《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安徽版”,合肥、滁州、宣城等地检察机关先后与沪苏浙检察机关签订反走私、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社区矫正等协作意见,司法协作领域不断拓展。

亮点解读

在推进“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争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安徽排头兵的过程中,检察足迹不可忽视。2021年8月3日,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宣城市检察机关服务“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的意见》,积极为“一地六县”的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在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宣城市检察机关与周边地区在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跨区域协作“牵手”。广德、郎溪、溧阳、宜兴、长兴、安吉“三省六地”共12家司法行政系统、检察系统单位代表共同签订了《苏浙皖“三省六地”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协议》,为接下来解决社区矫正对象跨域管理提供了遵循,提升了“三省六地”司法领域合作水平。宁国市、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湖州市安吉县三地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就推进双方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达成共识,签订协议建立了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宣州区与南京市高淳区两地的人民检察院、司法局也共同签订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统一认定标准、委托监管、异地协查、信息互通共享、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及法律监督等七项机制。


报告原文

组织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840件,被采纳2752件,涉及土地面积1500余亩。宣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法院立案受理“拆违”强制执行申请系列案件,促成当地党委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拆除非法占地建筑物中各方职责,促进依法规范行政,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亮点解读

在前后三年的时间里,相继作出的64个责令拆除占地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而被打了“白条”。在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进监督下,不仅使错误得到纠正,而且还建立起长效机制,有效解决了影响法律适用的难点问题、遏制住了类似的土地违法行为。今年4月18日,发生在安徽省宣城市某县的这起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执行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对外发布,供各地参照适用。这也是最高检首次以行政检察类案监督为主题发布的指导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