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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宣城日报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耕主业主责工作综述
时间:2022-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手持利剑护正义。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自觉践行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聚焦“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办案质量、效果、效率意识,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逐步形成“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格局。全市检察工作实现从司法理念到工作成效的全面“焕新”,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

  ●守正——立足本职练好看家本领

  2021年11月17日起,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巡回检察活动,由该院第三检察部抽调全市刑事执行业务骨干组成11人的巡回检察组,巡回检察7个县(市、区)的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工作。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半个多月时间里,检察组深入到全市范围的基层法院及多个乡镇司法所,并专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对于发现的问题,当场向被检查单位指出并要求立即纠正或检查后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同时,检察组详细填写检察记录表,汇总梳理后形成反馈报告,进一步助力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

  开展专项巡回检察活动提升检察工作实效,是市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的创新举措之一。近年来,为了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推动促进司法公正深入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紧盯执法司法活动问题,靶向精准监督。“聚焦刑事侦查问题、审判活动问题、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问题、民事行政执行问题、职务犯罪问题,精准发力开展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行审查逮捕案件规范化、精细化办理,提升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办案效率,保证审查逮捕案件的办理质量。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889件,审查起诉案件7785件,同比分别上升5%、12%。

  在聚焦刑事侦查问题强化法律监督方面,充分发挥刑事诉讼监督专班的主导作用,采取逐月核对通报各项业务数据、相关经验交流、结合半年点评工作加强督促、约谈部分基层院主要负责人等有效措施,强化对各基层院的实地督导,紧密联系监督业务开展薄弱的基层院,特别是对诉讼监督业务有空白点、诉讼监督业务下滑趋势超过全市平均数的基层院进行重点监督。对于突发的疑难、复杂、敏感的刑事案件,落实提前介入制度,引导侦查等手段,加强与公安机关衔接,及时跟踪监督案件进展,将监督数量转变为监督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加大对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促进审判权依法公正行使。与此同时,坚持维护监管秩序与纠正监管违法并重,加大对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促进刑罚执行权的正确行使,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破局——聚焦改革打开全新局面

  内设机构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全面完成“捕诉一体”改革;依法推进“少捕慎诉”工作;组织开展公开听证,覆盖“四大检察”;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这是我市检察机关在改革创新方面结下的一个个硕果。

  改革创新是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全市检察机关积极顺应国家监察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形势任务变化,坚持价值引领,深化检察改革,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市检察院积极适应改革需要,调整工作重心,在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设置的同时,还成立了扫黑除恶、未成年人检察等专业化办案组,积极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初步形成了专责监督部门与专业监督团队相结合的监督力量体系。

  全市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的价值在办案规模效应中充分体现,四年来,办理四类检察监督案件4885件,同比上升112%。在不断加强精准监督和提升监督质效中追求司法公正,抗诉改变率、检察建议采纳率逐年提升,刑事检察“案-件比”连续三年保持下降。我市反映检察监督质效的数据指标连续四年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为强化法律监督能动作用,全市检察机关紧扣民营经济、食药安全、虚假诉讼、执行监督等问题主动作为,开展33个专项监督活动,全力促进司法公正。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还加强法律监督一体化机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上下级院一体联动、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检察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案件线索的发现、处置合力,提升检察监督整体成效。与此同时,持续加强与公安、法院和行政执法部门协调,会签规范性文件12个,解决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等问题,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规范,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前提。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实现检察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坚持以不起诉权行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为重点,建立健全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

  ●求新——突出特色打造宣城样板

  2021年12月15日,在全市首个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青龙湾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一周年之际,我市首个公益检察渔业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在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揭牌。

  2020年4月至10月,赖某某、黄某某等人非法在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内使用网具捕捞水产品约1.8万公斤。经宁国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各被告分别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6万余元。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建立常态化增殖放流基地,宁国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青龙湾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共同搭建生态修复专业化平台。

  青龙湾生态环保检察工作,是我市一个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环保检察品牌,也是公益诉讼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生动的实践。

  我市是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公益保护职责,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公益诉讼案件。旌德饮用水源地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旌德县检察院探索设立“刑事惩治+生态赔偿”检察工作模式获得2019年度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因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市检察院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2019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16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512件,提起诉讼138件,法院审结并支持132件,共督促修复被损毁林地、耕地1630.15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497吨,整治造成污染企业15家,污染企业和个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32.2万元,保护、收回国家财产4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