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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显成效!宣城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录154人次
时间:2021-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8月20日,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郭某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时,首次尝试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取得良好效果。
  自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明知他人销售的印度冷冻牛肉无正规入关手续,没有经过检疫,仍购买并运输至泾县予以销售。提审时,其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表示没想到法律后果如此严重。在检察官对其释法说理后,郭某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随后,检察官组织郭某某及其辩护人对认罪认罚量刑进行协商。协商前,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重申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程序和后果,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控辩协商及签署具结书过程中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协商过程中,检察官认真、理性、平和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并就本案的定性和量刑建议向郭某某及其辩护人作了详细的说明,郭某某及其辩护人均表示对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内容能够理解和认可并签字捺印,整个协商和签署具结书的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
    针对认罪认罚案件中听取意见不到位和控辩量刑协商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开展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有助于认罪认罚沟通协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宣城作为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三个试点地市之一,今年5月起,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率先出台了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工作方案,并确立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广德市人民检察院为试点单位,共同推进该项工作。截止目前,两个试点检察院共开展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15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