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每周一星】刘华:挚爱职业、敬重职责、敬畏法律
时间:2021-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刘华,一位“80后”党员政法干警,2009年12月通过公务员招录进入检察系统工作,现任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从检13年来,他共办理各类大要案400余件。

  挚爱职业、敬重职责、敬畏法律 

  人们都说,三尺公诉席,是人民赋予检察官行使权力的战场,检察官担当着指控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从事检察工作的十余载光阴里,因为深知“人民检察官”五个字后沉甸甸的责任,刘华始终自我加压,不敢松懈。

  在办理杨某等人贩卖毒品重审案件过程中,针对被告人杨某多次供述中只有一次有罪供述,并在重审阶段全面翻供,且该份有罪供述上的讯问人签名,在同一时间段内出现在本案另一位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上的极为不利的局面,他先后辗转宣城市看守所、宣城市南湖戒毒所、上海市相关检察院、公安局、银行等地补充搜集证据,补充讯(询)问同案被告人及相关证人,并调取到相关银行转账记录、辨认笔录等关键性证据,最终本案得以成功起诉,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经省高院二审维持,已生效执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犯罪活动越发猖獗,诈骗手法也不断翻新。自2013年起,刘华先后承办了徐某强合同诈骗案、范某寿等人合同诈骗案、张某集资诈骗案、肖某集资诈骗案、张某等人集资诈骗案等一系列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这些案件涉及的犯罪数额均在千万元以上,其中集资诈骗案件的被害人都在百人以上。 

  针对合同诈骗定性难度大、取证难的特点,他详细指导侦查机关取证,并固定相关关键证据。同时,认真区别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普通民事纠纷,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能抗住压力坚持不诉意见;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敢在小心“求证”后大胆起诉。在办理张某等人集资诈骗过程中,针对涉案被害人达500余人,涉案犯罪数额达3000余万元的案情,他利用退回补充侦查的机会,敦促公安机关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相关涉案资金,并敦促相关人员退缴违法所得,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公诉工作是讲究细致和全面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承办人百分之一的疏漏,就可能导致群众的切身利益被抹杀于笔端卷头。公诉工作同样也是一项需要责任和担当的事业,必须时时保持敬畏,必须秉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态度,必须顶住压力直面困难,因为法决不能向不法让步。

  由于贿赂犯罪案件的隐蔽性等特点,往往出现被告人翻供、串供等一系列逃避法律追究的情形。为防止老虎苍蝇漏网,刘华在审查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都认真分析,全力取证。在办理邱某宝玩忽职守、受贿上诉案中,上诉人邱某宝翻供称自己遭到疲劳审讯和诱供,不认识行贿人吴某新且根本没有收受其财物。针对这一情形,承办人通过侦查部门的协助,调取到上诉人同行贿人的通话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据,让上诉人的辩解不攻自破,最终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公诉不止在法庭,办案须重法理情

  公诉不止在法庭,办案须重法理情。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他还十分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的诉讼权益,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针对被害人的意见,他总是认真听取,并积极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具有的自首、从犯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依法从宽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

  公诉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表面上的风平浪静之下,往往是暗流涌动、危机四伏。要在这个战场上取得胜利,就必须始终牢记使命,秉公执法,勤学不辍。在审慎公正的执法过程中,他不断积累办案经验,同时努力提高理论水平,补齐短板。面对自己语言表达能力不强的不利情形,他笨鸟先飞,勤学苦练,先后获得了首届宣城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优秀辩手、宣城市第六届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在荣耀的背后,公诉工作更多的是无数黑夜里,一盏昏黄的孤灯;是三尺公案旁,微微蜷曲的身躯;是厚厚案卷中,几缕斑白的花发。”刘华说,在当下的时代语境下,面对不断更迭的法律专业知识,面对老百姓不断增强的法治意识,面对社会对于司法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一个好的检察官应该成为一个“法律全科医生”,这也是不断鞭策自己不断学习和前行的动力,梦想从不抛弃苦心追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