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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日报‖泾县检察院:用心护“春苗”
时间:2021-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好消息从中国关工委和中央文明办传来,泾县人民检察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荣获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泾县检察院以争创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青少年维权岗”为目标,密切结合检察工作和本院实际,立足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坚持以“爱心检察”品牌为载体、专业化建议为基础,以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以社会化建设为支撑,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拉起齐抓共管的“防护网”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泾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爱鹏说。 

  泾县检察院党组把关心下一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每年开展专题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从负责人到经办人员,都着眼于配齐配强,三大业务部门均落实联络人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其中,第一检察部先后成立了创建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和未检办案组,形成了上下组织层次分明、各类干部积极参与、各个部门齐抓共管、重点部门重点突破的工作格局。 

  在硬件设施方面,泾县检察院完成了300平方米的院史文化馆、关工委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等专门活动场所的新建工作,不断完善纸质书籍杂志、电子影像刊物、益智休闲道具等多种文化资源,实现阵地规范化。尤其是新建的院史文化馆,为关心下一代工作注入了红色党建引领这个鲜明主题,在“铁军精神进机关”系列活动中充分展示了该院政治文化、特色文化、廉政文化、法治文化和地域文化五方面的建设成果,成为关心教育下一代最鲜活的场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驱逐黑暗、播撒阳光’的事业。杜爱鹏说,“我们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抓实、抓好未检工作,让未成年人在良好法治环境中健康成长。” 

  打造爱心检察的“暖品牌” 

  “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办案中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方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泾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董海燕说道。近年来,泾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并坚持宽容不纵容,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019年成功对涉嫌1起抢劫罪的某未成年嫌疑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帮助其重归社会。 

  泾县检察院依托法治副校长、法制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爱心检察服务站等平台阵地和活动抓手,将“爱心检察”的品牌打出去、打响亮。因刑事检察工作成绩突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成效显著,泾县检察院被授予“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安徽省巾帼文明号”等荣誉。 

  为了强化普法宣传,泾县检察院先后在宣城市工业学校、泾县中学等多所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院领导带头兼任多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并开展常态化工作,主讲 “犯罪离我们有多远”、“套路贷”、“扫黑除恶”等主题法制讲座。检察官赴泾县中学、茂林小学等十多所城乡中小学校,结合校园犯罪预防、校园安全、防拐防骗、校园欺凌等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去年上半年疫情期间,该院干警自制动画小视频从“疫情”讲到“法治”,并通过线上云课堂向全县中小学生做定向普法宣传,累计近两万名学生在线观看,受到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好评。除了普法活动“走出去”,泾县检察院还结合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走进检察院,实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近三年来,从县城到偏远山区,该院组织业务骨干开展各类未成年人普法宣传30余次,发放自编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手册4000余册。 

  泾县检察院还设立“爱心检察服务站”,针对农村小学留守儿童多、基础条件差的情况,近年来为丁家桥镇鹿园小学、桃花潭镇小学等学校的留守学生送上学习用具、生活用品、运动器材等,共计价值十余万元。2019年,为一名困难儿童申请3.7万国家司法救助金,为家庭困难学生解决难题、送去关爱。 

  集结共同守护的“大合力”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由“已害”保护向“不害”防护转变,泾县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工作座谈,特别是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教体局、关工委、学校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参观座谈,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2019年以来,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7份,并督促落实。与此同时,与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机构的联系,讨论并完善了《泾县人民检察院  泾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等文件,全方位、多角度对未成年人给予正确引导和教育。该院还联合教体局、公安局等8家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共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2018年,泾县检察院在某企业内成立泾县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工作、学习和劳动技能培训的机会,提高涉罪未成年人“零障碍”回归社会的信心和能力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观护基地负责人说道,“全县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设在我们公司,我们感到很荣幸,同时也感觉责任重大,希望通过检企合作,全方位、多角度多涉罪未成年人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平稳度过帮教考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