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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省检察院领导为何点名表扬郎溪检察的这项工作
时间:2019-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10月,郎溪县新发镇居民高某与孙某发生纠纷,致孙某轻伤。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认罪悔罪并愿意接受处罚,且具有自首情节,积极履行赔偿,并取得当事另一方谅解,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因此提出判处高某拘役5至6个月,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2019年1月31日,郎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处高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高某服判不上诉。 

  

  上述案件是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次生动实践。据了解,修订后的刑诉法实施后,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力指导下,积极作为、主动探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该项制度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认罪认罚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取得初步成效。近期召开的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郎溪县院这项工作被省检察院领导点名表扬。今年以来,郎溪人民检察院共向法院起诉认罪认罚案件62件63人,出席法庭58件次,其中适用简易程序5件、速裁程序53件,速裁程序占认罪认罚案件的91.4%。 

  

  强化学习,推进制度全面落实 

  

  早在刑诉法修订之初,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就已开始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研究和探讨,2015年,该院以刑事检察业务骨干为核心成立课题组并与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入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检察机关落实的体制机制。通过参与课题研究,使一线干警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在理论上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修订后的刑诉法实施后,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多次组织干警学习法律规定、参加专门培训,特别是结合当地判决情况,借助大数据总结提炼量刑标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刑法相关量刑情节规定和量刑指导意见的学习培训,让员额检察官在熟练掌握15种常用罪名量刑幅度的同时,加强对其他类型案件量刑情节的分析研究,力求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核心要义。为尽快适应办案要求,2018年,该院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到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进行专门学习,借鉴试点地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益经验。 

  

  加强沟通,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过程中,郎溪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联系沟通,增强落实制度的合力,形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共识,不断提高适用比例。 

  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沟通,与公安机关共同探索对相对简单的认罪认罚案件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机制。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将“道路交通”类案件和“醉驾”类案件进行了集中移送。 

  加强与办案法官的沟通交流,就多类案件的具体量刑情况达成共识。“我们对法院三年以来的刑事判决情况做了深入研究,对法院判决情况进行了精准判断。”为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化程度,办案人员在熟练掌握量刑起点、量刑基准和量刑方法的基础上加强研判,进而提高人民法院对于检察机关的量刑采纳率。今年以来,郎溪县检察院起诉的62件认罪认罚案件中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检察建议,法院全部予以采纳。 

  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协商,配套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和预约律师制度。由司法部门推荐值班律师并提供联系方式,确保做到每周固定时间(周四)值班律师驻院和随时联系提供法律帮助,实现了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辩护人)参与率100%,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客观公正和真实自愿。 

  

  改进模式,不断提升诉讼效率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是落实宽严相济、坦白从宽刑事政策,也是实现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的有效手段。 

  制度实行伊始,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把提升案件效率作为主要方向,在改进办案模式上做文章。一方面,围绕司法办案责任制,简化办案流程,一般案件均由员额检察官直接对案件作出决定,对公安机关集中移送的认罪认罚案件实行集中告知、集中讯问,并集中向法院提起公诉。另一方面,积极尝试专人办理和随机轮案相结合的办案模式,指定一名员额检察官负责办理公安机关集中移送的“道路交通”类案件和“醉驾”类案件,其他案件由其他员额检察官进行轮案。专案专办提高了刑事诉讼效率,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 

  2018年底,郎溪县院率先在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中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全部推开,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案件均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是一种致力于多赢的制度设计,在不降低办案质量的同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在彰显司法理性的同时更好保障司法人权,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从司法实践的效果来看,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有力落实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全覆盖、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等制度,充分发挥了从宽制度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简化程序为检察官减负,让检察官主动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有力提高了司法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宽严相济、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具体化和制度化,对于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提升司法效率、彰显司法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也给刑事检察工作发展带来了深远影响。”郎溪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表示,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在制度落实过程中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积极探究解决办法,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规范中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