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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获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宣城检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有高招
时间:2019-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8日上午,宣城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朱边疆检察长所作的《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情况的报告》获全票通过。

  为何这份工作报告能够全票通过?答案还需从报告中找。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更新司法理念,完善工作举措,严格依法履职,延伸检察服务,努力使良好法治环境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如报告中表述的一般,纵览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系列做法,展现了检察机关新时代新担当。

  

 

  更新司法理念

  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责任感使命感

  

 

  强化主动服务理念、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障理念。牢固树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就是服务保障自己人”的新理念,认真谋划检察服务举措。对涉民企案件,做到优先、快速办理;坚持不分企业性质、规模大小、本地外地,一律“一把尺子衡量”,既注重守法同保护,也注重违法同追究。同时,切实防止脱离检察职能服务、超越法律底线保障。

  

 

  完善工作举措

  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长效机制

  

 

  宣城市检察机关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推动“从文件到实践”。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以及行业协会负责人的联系。通过设立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检察官工作室(站),为辖区内民营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同时,对司法办案、联系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性、政策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严格依法履职

  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发展刑事犯罪。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对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行“大整治”“大优化”。依法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的犯罪案件169件198人,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件16人。

  着力强化涉及民营企业案件诉讼监督。针对涉民营企业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立而不侦、久侦不结,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民营企业财物,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办理监督案件144件。对涉及民营企业人员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涉产权刑事申诉专项检察,依法办理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4件。深入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专项检察,审查办理涉民企申请监督案件56件,对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提出抗诉6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6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6件,查办虚假诉讼案件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件。

  正确适用办理民营企业案件司法政策。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线,对16名民企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作出存疑不诉或退回公安机关处理,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宽缓处理涉企轻微犯罪。在办理涉民企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关键岗位人员“三类人员”的犯罪案件时,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原则,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三年来,依法对157名民企涉罪“三类人员”采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占民企涉罪“三类人员”总数的68.5%。依法对4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占民企涉罪“三类人员”总数的16%。

  

 

  延伸检察服务

  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全市检察机关检力下沉,从丰富检察服务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引导、构建便捷服务通道三个方面入手,将服务触角延伸、再延伸。围绕民营企业司法需求,主动上门走访330余家民营企业,有针对性地为企业量身定制“检察产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园区“僵尸企业”处置,服务保障园区征地拆迁、土地回收工作开展。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经常性为民营企业、商业协会举办融资风险、合同诈骗防范等法治讲座,及时解答合同签订、劳动保护、污染防治等法律咨询,深受民营企业家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