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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检察落实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见成效
时间:2019-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您的来信已收悉,经审查,您尚需要提供XX材料,请补齐后寄送(我院地址)……”

  人民群众来信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2019年以来,宣城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和省检察院薛江武检察长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指示,把“化解”和“解决”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到位,认真做好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办理、答复工作,对群众来信回复及时。

  

  2019年1-3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均在七日期限内,给予当事人程序性回复。其中,受理群众来信78件,受理群众来访18件。通过统一应用系统中的短信回复系统短信回复信访人9件,书面回复信访人68件,当面回复信访人4件,电话回复信访人1件。剩余极少数信件由于是匿名信或者信访人提供地址不明等情况无法回复,也做到妥善处理。同时,宣城检察机关尤其重视对群众来信中的涉黑涉恶线索处理,做到每日报送新线索,每周跟踪线索去向。

  

  3月份,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确专人回复、规范回复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检务工作区功能效用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确保群众来信件件得到及时回复和妥善处理。《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日清日结,确保每一件群众来信都在一周内回复,同时建立报告、通报信访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发现的问题,提升来信办理及答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通知》还明确各基层院要安排法律功底扎实、检察业务水平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检察人员专门负责来信办理和回复工作,根据需要增加检察辅助人员、聘用制书记员分担相关工作,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各类矛盾风险。

  

  “对来信反映的案件问题,我们可以及时提醒群众补齐一些材料,力争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我们也会及时告知群众去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市检察院控申处介绍说。

  开展“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以来,宣城检察机关本着对群众信访事项“马上办、简易办、一次办”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破解群众“申诉难”问题,大大减少了重复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