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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高军是“不怕吃苦也不怕吃亏”的实干型检察官
时间:2022-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军不怕吃苦更不怕吃亏。无论是原来的普通办案人员,还是现在的部门负责人,疑难复杂案件他总是抢着办!”曾任高军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齐红毫不吝啬褒奖。

2020年,因单位人员调整,高军负责第四、第五检察部两个业务部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的工作,工作量剧增。

高军不叫累不言苦,坚持与其他员额检察官同比例分案,办案数在全院居于前列,但他并没有因此降低办案质量,仍然精益求精的办理每一起案件。

2020年省检察院案件评查未发现一处案件瑕疵,2021年高军提抗的5件行政诉讼案件均被省检察院支持。2021年度行政检察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多项核心办案数据均位于全省前列。

高军在公开听证会上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

因办案工作突出,高军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行政检察条线优秀检察官,所在部门被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20年先进部门,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2014年以来,高军扎实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办案程序规范,质量较高,办案数均为所在部门最多,所办案件无一例因处置不当引发涉检上访,绝大部分获得省检察院支持或法院再审改判。

办案中高军坚持“诉前程序是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最佳司法状态”理念,与行政机关就公益保护目标的一致性进行深度沟通,着力构建良性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实现多方共赢。多年来他善用检察智慧,努力做好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商,释法说理,多年来全市制发的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持续达到98%以上。

2018年,泾县人民检察院向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汇报,该县法院多年来不受理不接受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执行申请。高军经过深入研究,敏锐察觉到这起案件的重要意义。

当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耕地资源保护,安徽又是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而在前后三年的时间里,相继作出的64个责令拆除占地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而被打了“白条”,不仅严重影响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也不利于遏制住类似的违法行为。

高军深入研究后发现,全国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也不一致。他实地调研后经过充分分析研判,指导泾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法院制发检察建议,然而检察建议却未被法院采纳。泾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市检察院跟进监督后,高军带领该院的承办检察官共同成立办案组,以更好地形成监督合力。

为理清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执行主体,高军查阅了各种资料,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讨论、交换意见,最终综合运用整体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撰写了一件高质量的检察建议,获市法院采纳。

个案问题虽然解决了,但如何发挥“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监督效果呢?在该同志的指导下,泾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向县政府、人大汇报,推动该县政府出台协作机制,理顺了违法建筑物拆除的协作机制。

就这样,自2020年9月起,该县法院开始常态化受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法建筑物拆除的执行申请。2021年后,泾县人民法院对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该类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均予以受理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前后历时四年的连续监督,终使执行申请难受理、难执行问题得以彻底解决,且此前法院未受理案件中的一些违法建筑物目前已经拆除。

2021年5月,高军被最高检抽调参与编写该案例,经过一周的加班加点,十易其稿,最终该案例被最高检确定为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该案例也是安徽检察机关在行政检察条线首例指导性案例。

高军对该起指导案例办理效果进行回访

其实在泾县这起案件办理之前,高军也指导旌德县检察院办理了类似案件,高军花了近两年的时间对其中的矛盾症结进行了梳理,为这起指导性案例的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指导性案例是检察产品中的“精品”,对服务大局、提高司法规范水平、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有着重要意义。高军办理的这起案件,在凝聚执法司法合力方面发挥了法律监督的有效作用,推动了基层治理的深入开展。

2022年7月20日,高军应最高检邀请,为全国检察系统行政检察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后最高检组织座谈会对授课内容进行评析,会上大家对高军的授课没有提出任何意见,自上而下都给予极大肯定和一致的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