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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在读博士!他以学习为志业终成“学者型检察官”
时间:2019-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刁岚松,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博士在读。1989年2月招录进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负责人。

  刁岚松同志三十年如一日,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水平;爱岗敬业,在平凡岗位作出了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先后获评郎溪县“十大杰出青年”、郎溪县委法律顾问、安徽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入选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双千计划”等荣誉。

  

  学习为志业,修行提素质 

 

  近年来,刁岚松同志立足办案,边学习边实践边调研,调研论文多次在全省、全市检察理论研究评比中获得一、二、三等奖。他撰写的2篇调研文章入选安徽省检察理论研究资料库;先后在《安徽检察》、知名期刊《中国检察官》以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刑事法杂志》发表论文9篇;在中国法学会等全国性重要会议发表会议交流论文4篇,并集结出版。第四轮司法体制改革以来,他针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深度思考,积极撰写了《检察公信力:理论、问题与重塑》、《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研究》两篇论文,先后入选2017年18届、2018年19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并应邀参会交流发言。

  积极参与省院重点课题一项,一般课题二项课题的撰写,主动承担组稿、审稿工作,均顺利结题,课题成果转化运用较好。2018年又参与申报高检院课题《虚假诉讼检察监督问题研究》,主动申报安徽省院课题《检察内设机构改革问题研究》,两项课题均获批立项。目前,课题研究正在进行中。

  

  理论实践化,办案高要求 

 

  学以致用,乃是学习之本。刁岚松同志作为员额检察官,在刑事检察部工作期间,认真对待每一起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始终注重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坚持“四重”,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重法律适用,严审细查,视案件质量为生命,2017年10月入员额以来,先后办理案件132件,均做有罪判决。

  在办案实践中,结合案件事实证据,运用所学释法说理、分析案情,正确把握案件处理,做到不枉处,也不放纵,维护公平正义。对于不能作为犯罪处理的案件,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讲事实、摆证据、明法理、析适用法律,坚决要求公安机关退查或撤案,并监督公安办案人员依法执行,不枉处一人。因工作需要,他调整到研究室(检委办)后,能够对部门提交的议案、议事议题认真负责审查,提出经过理论论证的审查意见供检察委员会审议时参考,为提高议案、议事质量和效率做出了努力。

  从检近30年来,其工作岗位历经多次调整,几乎从事过所有检察业务,但无论承担什么工作,都能够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在其任职过的多个岗位上,多次获得全市检察业务部门考核第三名以上的好成绩,个人也获得过市级先进个人、优秀侦查员、全省民行检察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十佳检察建议书等荣誉称号。 

  2016年下半年,司法改革后,刁岚松同志为能够继续从事自己喜爱的检察业务工作,以司法改革的大局为重,主动辞去领导职务,参加员额考试考核,成为员额检察官,服从组织安排,到刑事检察部做一线员额检察官从事办案工作,兢兢业业办案。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还承担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在办案部门工作近一年后,院里因工作需要,再次调整其工作,他毫无怨言,踏实敬业,做好工作,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应具有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