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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爱鹏检察长在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是全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也是检察制度重大改革后的第一年,随着自侦工作的整体转隶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订,泾县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也翻开了新的篇章。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时代坐标,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立足检察工作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守护人民群众平安线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侦查监督部门从严从细做好审查逮捕工作,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81件147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65件109人,不批准逮捕17件39人,无捕后撤案情况。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刑事犯罪案件8件8人,盗窃、诈骗等侵财型刑事犯罪案件19件58人,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4件17人。

  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7件274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148件248人(含2017年未结19件31人)。依法不起诉10件15人。追诉漏犯6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件3人。2018年,多发类普通刑事案件有所下降,但多被告人、经济类犯罪案件较往年均有大幅上升,如王某、刘某等21人涉嫌诈骗罪案,姚某、李某涉嫌(电信)诈骗罪案,朱某某涉嫌诈骗、骗取贷款、行贿、合同诈骗罪案等。我院集中办案力量,详细梳理证据材料,给予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有效维护了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严肃查办涉黑涉恶案件。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从严从快批准逮捕周某、王某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在“3.14”伤医案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仅用十几个小时快速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卫敏,该犯罪嫌疑人一审已被判处死刑。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起公诉5件23人。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受理市、县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占比30%。先后承办了市监察委调查终结的郎溪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晟受贿案;广德县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志强受贿、挪用公款、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案等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公诉部门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3件18人,同比分别下降35%、27%,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较2017年明显下降。向法院提起公诉11件16人。在接到水西大桥附近河道非法采砂案件线索后,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向县水务局发出《建议移送犯罪线索函》,深入案发现场,勘查取证,现已对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李某某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信访行为。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依法批捕、起诉了多次进京非法信访的云岭镇李某某和泾川镇俞某某、朱某某等人,两级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有力维护了泾县的社会稳定和信访秩序,这是我县首例因非法信访而获刑的刑事案件。

  (二)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社会公信力。 

  加强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件16人、撤案10件18人。书面纠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2件次,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4份。建议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件10人。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8月9日上午,首次就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召开普通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所部门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6件,向办案机关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建议书7份,办案机关采纳建议6件,向本院办案部门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函11份。在驻所检察工作中,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况,及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及时进行出入所检察,杜绝超期羁押情况的发生,有力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今年,在监外执行检察中发现一名缓刑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严重违反监管规定,依法建议司法机关启动提请撤销缓刑程序,确保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履行民行检察监督职责。民行部门受理、审查各类民行检察案件49件,同比增长206%,办结各类案件50件(含2017年1件、2018年立案审查公益诉讼[1]案件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份、发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1份。报请省院批复同意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依法追偿代偿借款本息共计989万余元,查处非法采砂案件、破坏耕地案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各1件、非法侵占河道案件2件,整治违法排污养殖场2家,整改违规网络餐饮平台、商家18家。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17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转本院民行部门7件、侦监部门1件,转外单位8件(移交县监察委线索6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3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3万元。完成检务大厅升级改造工程。全年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案件。

  强化案件流程监控。案管中心对281件案件开展案件评查,针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接受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县政法委案件评查63件次,案件质量获得好评。发挥检委会决策作用,全年讨论案件22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6次,严把了案件的质量关卡。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参加“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检察机关在行动”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三)紧抓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完善司法责任体系。 

  科学合理配置检察官员额。我院按照员额制改革要求,通过遴选产生了员额制检察官[2]14名,检察官助理11名,保证年轻干警入额比例。将骨干力量充实到办案一线。压缩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增加办案人员的数量。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规定检察官的各项权力,按照“抓两大、放两小”原则[3]向检察官授权,保证检察官有权有责。 转变传统办案模式。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新的办案组织模式改变了以往的行政化办案模式,明确了司法责任主体,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内设机构“一办四部”[4]改革初步完成。

  二、围绕社会发展大局,建设“四个泾县”,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线 

  (一)多措并举,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党组定期听取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共专题研究四次。制定了为期三年的《泾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主动与县公安局建立案件受理联络机制。成立专业化办案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针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执法瑕疵,共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与县监察委建立职务犯罪线索月报制度。在审查起诉彭某某组织卖淫案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及时将线索移送县监察委。组织干警走进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鼓励群众提供犯罪活动线索。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推送相关文章,形成扫黑除恶多方位宣传态势。对专项斗争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二)实施“五个一”机制,构建公益诉讼新格局。 

  夯实“一把手”工程,确保公益诉讼制度落地生根。院党组强化工作担当,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率先在全省设立首家驻县级河长办“检察官联络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搭建工作平台。打响一个品牌,让公益诉讼家喻户晓。开展“民行检察集中宣传日”和“公益诉讼,关系你我他”系列宣传活动,走进桃花潭镇、蔡村镇等地的企业、社区进行主题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直接受众400余人,努力让“泾县公益卫士”品牌家喻户晓。构建一套工作机制,助推公益诉讼稳步发展。继与县国土局签署《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协作书》后,7月份,又与县监察委联合印发了《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在扬子鳄自然保护站设立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与县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案件沟通、探讨机制。打出一套组合拳,专项活动提升美誉度。参与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对多个河流水库现场巡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两起侵占河道的违法案件进行调查。联合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保卫校园“舌尖上的安全”和“双打”专项检查[5]活动,先后对泾县中学、泾川幼儿园等校园食堂、周边小卖部以及云岭镇、桃花潭镇等地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检查。谋划“一盘棋”,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自觉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盘考虑,坚持“保护公益”根本出发点,把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结合起来,积极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主动争取法院和行政机关的理解和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三)贯彻县委部署,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院34名在编干警共联系包保153户贫困户,选派四名干警驻村专职扶贫工作。在泾川镇潘石村设立“查富宏检察官联络室”,在开展日常扶贫工作的同时,发挥检察官职能优势进行普法宣传。开展各种捐赠活动,全年帮扶资金累计达二十余万元。邀请县扶贫局及丁家桥镇专职扶贫人员为全院干警开展扶贫业务知识培训。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开展“走访企业、走访企业家、走访园区”活动,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成长良好环境。班子成员先后走访33名企业家,与企业家深入交谈,发放宣传资料,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三十余次。制定《泾县人民检察院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六条意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平安泾县”建设。在泾县华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设立泾县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6]。在宣城市工业学校、泾县中学等学校挂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院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受聘为法制副校长。在多所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十余场次。综治和信访工作受到县委、县综治委表彰,成功创建全省检察机关2018-2019年度“安徽省妇女维权岗”,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正在申报之中。

  三、紧扣队伍建设不动摇,常抓久抓,守护人民群众公平线 

  (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项目化管理党建工作。 

  院党组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机关党支部、政治部和纪检监察组分别承担主题党日、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正风肃纪系列教育活动三个子项目,党组定期听取和研究机关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先后开展党组成员上党课、党小组学习、交流研讨会、主题党日活动、十九大报告知识测试等系列学习活动。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市、县党委、政法委组织的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和习近平新时代政法思想专题轮训班。全体干警对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二)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细化工作职责。院主要领导在《江淮法治》、《治安瞭望》等刊物上发表《掌握主动权,打赢意识形态领域暗战》等专题文章,表明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的决心和信心。抓英雄模范引领。年初,在全院掀起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热潮,激发全体干警争当先进、务实创新的热情。抓革命传统教育。充分利用泾县红色教育平台和主题党日载体,组织干警赴皖南事变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赴泾县第一个党组织——中共双花园党支部旧址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等系列活动。倡导爱岗敬业工匠精神。邀请“大国工匠”周东红来院道德讲堂做题为“做好每一张纸”的讲座。搭建新媒体网络平台,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我院新媒体工作室获批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新媒体工作室示范点建设单位”。泾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连续两年被评为“泾县正能量微信公众号”。7月17日,《检察日报》专门将我院微信公众号向全国检察机关作了推介。

  (三)严管厚爱,多管齐下,全面从严治检。 

  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和县直单位配齐配强纪检监察组成员,定期开展“正风肃纪”系列讲座活动。积极履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扎实开展“讲严立”警示教育。邀请县纪委监委有关领导为干警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接受市院“回头看”巡察。在全院开展为期40天的“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开展“铁军精神”进机关活动,号召争当“五铁”干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及时纠正“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纪违法行为。选派九名员额制检察官赴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参加业务知识培训。邀请《江淮法治》编辑来院培训、辅导宣传骨干,提高对外宣传水平。在第八届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中,一名干警荣获优秀公诉人称号、一名干警荣获优秀辩手称号。一名院领导荣获个人嘉奖一次。

  (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 

  坚持文化育检不动摇,不断充实以红色铁军文化、白色传统文化、绿色健康文化、多彩高雅文化为内容的“泾检文化”。先后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刑检女干警走进桃花潭森林派出所,指导案件办理;组建院篮球队,在宣城市检察机关首届篮球联赛中荣获季军;成立“检察风云队”,参与第三届“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大赛。通过系列文化活动的开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展望2019 

  

  2019年,泾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检察制度、围绕推进“四个泾县”建设,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担当新使命。 

  一是以党建带队建,持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任务,扎实推进“讲严立”警示教育,持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筹建院史文化馆,发挥廉政教育、检察文化教育、检察制度宣传等功能。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干警政治意识、政治纪律,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二是顺应服务大局需要,持续提升民生检察工作水平。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域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以“零容忍”的态度重点打击各类涉黑涉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活动常态化,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守护绿水青山。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青少年成长营造和谐、安全环境。

  三是强化争先进位意识,持续打造品牌性工作成果。2019年工作中,要有敢拼、敢闯、敢于争先的“亮剑”精神和“铁军精神”,要有奋力拼搏、争先进位的赶超势头。增强工作理念、创新能力“软实力”,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努力完成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庄严使命。在已有工作成效基础上,更加突出打响“美丽刑检”、“泾县公益卫士”等品牌,深入开展打造“五铁”过硬检察干警活动。

  四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健全检察机关和监察委对接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强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和捕诉合一工作应对,完善介入调查、引导取证机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规范司法行为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进检务工作区应用,实现“一站式”服务,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新的一年里,泾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与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落实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谱写新的壮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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