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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力度持续加码!宣城检察反洗钱工作质效凸显
时间:2021-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犯罪与洗钱活动相互交织渗透,洗钱手段不断翻新,涉案金额不断攀升,社会危害日益加大。

  2020年3月,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旌德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过程中,在审查相关资金去向时,发现涉案的公司与户名为王某某的账户之间有大额频繁的异常资金转移。经了解,王某某系涉案公司的驾驶员,其明知该公司老板涉嫌非法集资,仍提供银行卡供其使用,金额流水巨大。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发现侦查机关并未对王某某立案侦查,遂向侦查机关送达《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旌德县公安局主动对该案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检察人员还适时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该案侦查终结移送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旌德县人民检察院以洗钱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已判决生效。

  绩溪县检察院在办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吴某涉嫌受贿案中,审查发现涉案人员陈某某明知是贪污贿赂犯罪的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转账协助巨额资金转移,通过自行补充侦查,遂以涉嫌洗钱罪直接追诉。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姜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洗钱罪时,精准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其是否与上游犯罪嫌疑人通谋、是否明知转账资金性质等证据,有力精准指控犯罪。

  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宣城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即在办理七类上游犯罪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涉嫌洗钱罪,深挖犯罪线索,依法严惩洗钱犯罪的缩影。

  洗钱犯罪往往涉及罪名多、法律适用认识分歧大,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宣城市检察机关推动建立健全外部联动协作、案例培育、能力提升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反洗钱工作的合力。通过会签《反洗钱犯罪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公检法、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切实深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人民银行在洗钱犯罪的线索移送、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工作中的相互配合和协作, 优化打击洗钱违法犯罪协作职能,增强打击洗钱犯罪合力,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据介绍,今年以来,宣城市检察机关已受理审查起诉2件3人、监督立案2件2人、提起公诉5件8人,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