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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一个月提高了31.37%,宣城检察的工作秘诀在此!
时间:2019-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等目的。 

  在今年8月底召开的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国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当月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 

  2019年10月,宣城市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160件184人,占同期审结案件的80.40%和75.10%,位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二位。 宣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林秀在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上推介宣城经验 。

  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既要做好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工作,又要让被害方能认同、可接受,还必须与辩护律师深入沟通,接受其监督,实现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共同目标。因此,宣城检察机关严格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在提高认识,积极主动适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狠下功夫,交出答卷。 

  

  宣城市两级检察院均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性,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

  

  

  10月全市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比9月份提高了31.37个百分点。 

  

  市院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和量刑建议的采纳率,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两级院均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相关指导意见。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全市刑事检察干警参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能。 

  

  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政策把握、法律适用原则。在量刑问题上,主动加大与法院的沟通力度,推动量刑建议精准化;在值班律师问题上,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商沟通,积极推进值班律师在检察机关常态化进驻,保证值班律师充分参与到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自愿认罪认罚;在速裁程序适用上,宁国市院主动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暂行办法》,泾县院与法院积极协商,适用速裁程序的认罪认罚案件集中开庭,提升办案质效。 

  

  市检察院成立了推进认罪认罚制度工作专班;在内网设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专栏,及时发布相关规定、工作动态、工作经验等;落实逐月通报办案工作制度;督促基层院在统一业务系统中配置《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危险驾驶案件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查报告》、《盗窃案件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查报告》,简化法律文书,将程序从简落到实处,提升承办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