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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意见护企暖企
时间:2020-03-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特殊时期,检察机关为我们企业量身定制的7条服务保障意见很精准,为我们梳理的合同法律风险提示函很专业。” 

  “现在企业已经正常开复工,有你们的温暖护航,我们企业一定能渡过疫情难关。” 

  

  日前,宁国市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的同志收到了多条企业家的信息。 

  

  2月28日,宁国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关于企业新冠疫情期间合同法律风险的提示函》,并联合市工商联将其转发给该市各个企业。护企暖企的一系列举措,得到了企业家们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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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内容如下: 

  

  一、 全时响应 

  

  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电话实行“全天候”服务。进一步拓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绿色通道”,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理、有纷必调、有难必帮。

  

  二、 网上提速 

  

  深化“互联网+检察”机制,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推行网上审批,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加强与法院、公安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络,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联系机制,打造一体化网上办案的“高速公路”。

  

  三、 检企对接 

  

  宁国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访辖区内所联系的企业,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及时指导、服务企业开工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充分发挥派驻开发区检察室密切联系企业的平台优势,进一步畅通企业提出意见诉求通道;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协助解决疫情防控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解决、笫一时间反馈,积极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四、 依法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打击诈骗、侵占、盗窃、抢劫、哄抢企业财产、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五、 源头防控 

  

  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重点摸排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非法行医、非法狩猎、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污染环境、非法经营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促进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疫情源头治理相关措施,保障广大企业复工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六、 高效服务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行各类案件快立、快审、快诉、快结联动工作机制;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出现的问题,慎用査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检察官送法“一站式”服务机制,针对企业疫情期间常见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司法诉求,正确引导和帮助企业评估法律风险、疏解现实困难,正确把握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结合检察控申职能,试行远程咨询、在线调解等创新举措,全力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便利。

  

  七、 法治宣传 

  

  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强“涉疫”“涉企”法治宣传。围绕企业内部管理及复工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等问题,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司法办案,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宣传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等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推动企业堵塞漏洞、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该意见旨在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宣城市及宁国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接下来,该院将深化、细化、实化上述意见的各项具体规定,持续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职,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积极配合参与一线防控,助力企业疫情平稳复工复产,针对性提供检察服务,为企业防疫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