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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检察院在青龙湾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
时间:2020-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2日下午,宁国市人民检察院青龙湾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在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青龙湾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宁国市检察院检察长邵红、青龙湾管委会主任汪伟平共同为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青龙湾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是该院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的探索实践和机制创新,旨在延伸检察触角,加强青龙湾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有效促进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 

  揭牌仪式后,双方召开座谈会,就青龙湾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进行充分协商和探讨。座谈期间,青龙湾管委会副主任明炜介绍了青龙湾管委会在青龙湾水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及各属地街道、乡镇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就青龙湾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发言。检察院副检察长潘苗介绍了宁国市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宁国市生态环境资源的工作情况。 

  汪伟平主任对检察机关开展生态检察工作的做法和成效表示充分认同,并就下一步青龙湾管委会如何配合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提出:在青龙湾管委会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关于青龙湾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因此希望青龙湾管委会在工作中能与检察官办公室形成良好互动,遇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实现高效沟通和协作,全力以赴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青龙湾生态环境治理保驾护航,同时要积极拓宽宣传面,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就如何利用好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为青龙湾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邵红检察长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青龙湾水域生态环境资源的精准度和时效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青龙湾生态功能区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等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积极建立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机制。 

  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青龙湾水域生态环境资源的路径。依托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打击、监督、服务、预防等各个环节,深入排查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构筑多元化的监督格局。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青龙湾水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工作成效。完善组织架构,责任到人,推动各项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加强与政法各单位、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服务保障青龙湾水域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结合办案广泛开展司法服务,依托媒体、网络等方式加快传播速度、拓宽宣传范围。 

  近年来,为推动宁国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该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设立了驻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官办公室,实行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进一步优化办案模式,有效整合资源,实现“四大检察”创新融合发展。在青龙湾管委会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是该院积极探索构建检察机关在青龙湾水域保护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保护河湖系统和水生态环境,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