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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河湖生态资源保护 宣城检察机关持续“亮剑”
时间:2018-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宣城河湖众多,水系发达,丰沛的江河湖泊资源和多样的水生态环境,是山水宣城的特色和优势。但是,美景的背后,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威胁:非法侵占、环境污染、生态退化、功能衰退......

  2016年11月中旬,绩溪县隐塘水库排水洞口被石块堵塞。绩溪板桥水力发电总站聘请了爆破公司对排水口处进行爆破作业。水库底涵洞口被炸开,水库底淤积多年的淤泥及污染物随水流一并冲至下游,造成下游旌德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白沙水库水质污染。2017年12月6日,旌德县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绩溪板桥水力发电总站恢复被污染的白沙河河段及白沙水库的生态环境原状现该案尚在省高院指定管辖中。

  如何治河护河,宣城市检察机关一直致力“保驾护航”。  

  2018年以来,我市宣州区、广德县又接连发生了3起外域固体废弃物倾倒、填埋案件。为深入贯彻省委关于长江流域安徽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推进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河湖管护治理和正在开展的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工作部署, 4月26日,宣城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河湖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专项监督的通知》。

  通知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立案监督、刑事诉讼、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这是继出台《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宣城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后,宣城市检察机关为河湖生态资源添加“保护伞”的又一有力举措。

  通知强调,全市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合力,配合推动落实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惩治各类破坏河湖生态资源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加强联动协作,提升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大美宣城提供检察保障。

  通知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支持,主动报告、主动对接,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及线索移送,着力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渎职导致重大生态环境损害的犯罪案件,以及贪污、挪用生态环境专项建设、修复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适时开展专项联合打击活动,及时遏制违法犯罪行为高发势头。